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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聚焦!《今日说法》专题报道清远检察能动履职助力妇女权益保障

清远检察
2024-10-11


2023年3月8日

央视一套《今日说法》

两会特别节目

《法治新征程》

专题聚焦清远检察

能动履职助力妇女权益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提出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五年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今后将继续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为妇女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其中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在广东省清远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与相关部门一道推动妇女保障体系落到实处。
检察建议促进医美市场整顿

2022年4月13日,29岁的小芬住进了ICU病房,一度生命垂危。经医生初步判断,小芬的病情是由不明注射物引发的感染所致。原来,小芬在事发前一天打了丰胸针,而注射入她体内的透明凝胶状液体,既没有外包装,瓶子上也没有中文,更没有药品编号。经抢救,小芬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有大约10%的不明物质残留在她体内。


给小芬打丰胸针的女子名叫媛媛,警方和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在她家里发现了一些医美常用药品和器械,房间地上还放着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签等医疗垃圾。


媛媛说,自己在做生活美容,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医生或护士的相关执业资格,客人都靠朋友介绍,小芬就是这样找到她做的注射隆胸手术。


调查取证后,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对媛媛非法行医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医疗器械和非法所得1.2万元,罚款12万元。


小芬的遭遇引起了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的关注,在对清远市自2020年起至小芬事发期间所有涉及医美领域的投诉进行大数据分析后,检察官们发现,医美行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相对处于弱势,更需要加强行业监管。



据此,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对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和药品、相关人员没有从业资质,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进行综合执法监督。


随后,当地多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立案47起,罚款、没收非法所得134万余元;取缔黑诊所16个;对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生活美容机构立案25起,罚款3.2万元。


检察官推动落实母婴室建设

主导推动连南县母婴室建设的谢军锋是一名检察官。去年,谢军锋注意到珠三角地区建设有母婴室,而这一设施在连南县却很少见。考虑到人们的现实需求,谢军锋有意推动连南县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谢军锋在调查中发现,连南县的一些地方其实是有母婴室的,但在技术规范上并未完全达标,有的母婴室设施不齐全,有的甚至被当成了储藏室。而与这一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人对母婴室的关注,谢军锋和同事们制作了一份网络调查问卷,参与调查的很多人都表达了在公共场所给孩子哺乳、更换纸尿裤的不便。


谢军锋还了解到,2021年3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母婴室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各项标准要求。

于是,连南检察院对客运站、商业广场、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发出磋商函,要求落实整改母婴室。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客运站的母婴室改造完毕,记者跟随年轻的母亲小莲进行了实地体验。


第一次使用母婴室的小莲肯定了母婴室的优点。检察官说,后续他们将继续关注母婴室,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不光是清远市,广东省其他地方的检察机关也都在能动履职,与当地相关部门一道,推动妇女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林淑瑜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强与妇女组织、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积极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

两会专访

 lianghuizhuanfang

记者冯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备受大家关注。这部法律的修订不止一次,为什么这次修订会被这么多人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这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以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原来就全面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家庭各方面的权益,这次法律修改有针对性地丰富这些方面的内容:比如将原来的人身权利这一章修改为人身和人格权益;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反对任何形式对妇女的就业性别歧视;要配备适合妇女必要、需要的一些公共设施等。


记者冯硕:我们注意到在这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当中,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可以称为一大亮点。除此之外,这部新修订的法律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和变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这次修改专门增加了一章救济措施,其中就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有责任进行保护。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进行诉讼支持,或者提出公益诉讼,来保障妇女的权益得到落实。这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也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决心。这部法律的通过,将为我国人权的保障和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推动。


记者冯硕: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当中,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这样的明确规定传达出了怎样的信息呢?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保护有两个特殊性:第一,政府里面涉及的相关部门比较分散,责任又不是很明确;第二,妇女权益的损害往往是发生在公司法人、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单位内部的管理行为,或者家庭内部成员的加害行为,比如家暴,公权力机关很难去介入干预,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两个特殊性叠加在一起,就构成了妇女权益保障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为此,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制度,就是基于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相比较妇女组织采取督促手段,此项制度更具有法律上的威慑力和执行力。


记者冯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并且列举出了监督的情形和案件的范围,那么在贯彻和执行的过程中,该如何理解和把握?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法条中列举开展公益诉讼的具体监督情形,是我们国家在公益诉讼立法形式上的一种创新,实质上是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公益损害问题,化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首先,检察机关要用好法律赋予的工具箱,打好组合拳,要敢于亮剑;第二,要发挥好案例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打一针疼一片,办好一个案件,然后来建章立制,在堵塞漏洞上下功夫,加强溯源治理;第三,要加强执法司法的协同协作,为保障妇女权益营造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法治环境。



清远检察融媒体中心

来源:CCTV今日说法

编辑:朱家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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